闭式轮对
轮对各零件应清洁干净,除去油垢、污物、油孔内的铁屑及堵塞物后方可进行装配。
轮对不应出现裂纹,但在轮缘顶部和端部分型面出现的细小裂纹,在长度10mm范围内不应超过两处,并应焊补。
踏面不应焊补,在下列范围内允许使用:
a) 直径小于1mm,深度不超过2mm的细小密集的表面针孔、麻孔,每处不应大于225mm2 ,总面积不应超过900 mm2 ;
b) 直径和深度小于3mm的气孔、砂眼、夹渣总数不应超过六个,相互距离应在 30mm以上。但直径和深度超过2mm时距离不限;
c) 长度不超过400mm,宽度不超过2mm,深度不超过1mm的冷隔。
轮孔表面的砂眼、气孔等缺陷,其面积小于16 mm2,深度小于3 mm,其相距30 mm以上者,不应超过三处。
金属模铸造的车轮,轮径D的圆跳动量不应大于1 mm;砂模铸造车轮,其圆跳动量不应大于0.5 mm。
属模铸造的车轮应经正火处理,踏面硬度不应低于197HB。砂模铸造的车轮踏面加工后,应进行表面淬火,其硬度不应低于40 HRC。
车轮正火后的组织应无网状组织,其晶粒度不应大于6级。
车轴两端安装轴承处的同轴度。应符合左表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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